九所首批“985”建设高等学校交流合作计划简介 | |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以单位代码为序)是我国首批“985工程”建设的9所高校,即China 9,简称C9。为加强C9之间的深层次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优质办学资源,优势互补,发挥C9在国内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落实2009年10月签订的《九所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协议书》及2009年12月9校教务处处长联席会达成的《九所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2009年12月西安会议纪要》相关内容,自2010年9月起,每校向其他8所学校分别派出交流学习的本科生。 根据9校所签署的交换协议和九校联席会协商议定,C9交流生项目要点如下: 1、2010-2011学年,我校将在2008、2009级本科生中,向其他8所学校派出交换学习学生(浙江大学只接收2008级学生)、交换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本次报名仅针对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除了北京大学在2010-2010学年将开放专业限定为医学部之外,其他学校的开放专业仍按之前公布的开放专业不变。 2、参加交换学习的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的学费仍按派出学校的收费标准向派出学校缴纳,在接收学校的住宿费按接收学校的收费标准交给接收学校。医疗费用在接收学校办理临时医疗证就医后回派出学校按规定报销费用。 3、对所选派交换学习的学生,依据派出学校的培养计划到接收学校相应专业选修课程,派出和接收学校互相承认学分,成绩,互相出具学习成绩单及学习证明。确定交流的学生到对方学校选课后需填写选课对应表发回自己所在院系审核。在外交流期间本院系无法对应的必修需在回校后补修。 4、此次报名数据汇总后由对方学校确定具体专业名额,目前的计划是各校对其他8所高校共开放40人(北大为10人),为了增加我校学生所占名额比例,每位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但一所学校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待对方学校确定专业及名额后,教务处会及时在网上公布,并通知报名这些专业的学生继续完成下一步的申报手续。 5、2010-2011学年各校接收年级及人数计划详见下表。
各学校计划交流学习专业及介绍、培养方案、各专业可接收交流生人数详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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